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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受托调查区委书记

          3月30日下午,“网帖举报惠州市仲恺区委书记钟一尔拥有多处房产”一案在惠城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庭审到了辩论阶段。公诉方认为,(发帖人)李红安发布的网帖已经导致公共秩序混乱,这种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而被告人之一、发帖人李红安则认为,他发布的网帖并未引起人们实质性的行动,未造成社会混乱,不能将他的举报行为定性为“寻衅滋事”。

  本案并未当庭宣判,审判长承诺一定会“公平、公正、公开”审理此案,本报将继续跟踪此案进展。

  私家侦探受托调查区委书记  在今年3月17日和3月23日该案的两次庭审中,公诉人称,2014年3月25日,李红安拥有的九头鸟公司受客户魏云新委托,对钟一尔进行调查。魏云新为此向李红安支付35万元人民币,并约定后续举报等费另计。调查工作完成后,魏云新又与李红安口头约定举报事宜。

  当年4月17日,李红安将收集到的信息以“惠州公民”的身份发布到天涯论坛上,称钟一尔在惠州至少有3处房产,在上海等外地亦有多处房产;钟一尔本人与其家属共持有18张银行卡,豪车多辆,估值在2500万元以上。同时将该举报信邮寄至中纪委等5个部门进行举报。当年7月28日,惠州警方在广州将李红安抓获,3天后魏云新投案。

  据悉,李红安在10年前便从事调查行业,在业界有羊城“第一侦探”之称。2009年5月5日,广州九头鸟市场调查研究有限公司成立时曾获媒体广泛报道。身为负责人的李红安当时称,其获得了国家商标局颁发的“九头鸟”字号的私人侦探《商标注册证》,“是广州第一家成功注册私人侦探类商标的侦探公司”。

  审判长承诺会公正办案

  在3月30日的第三次庭审中,李红安坚称,自己发布的信息绝大部分真实,只是受限于调查公司的权限,有些信息他们无法获取。有关部门应该去作进一步的调查,而不应该因网帖部分信息不准确就以“寻衅滋事罪”起诉他。

  而另一被告、广东省五华县原人大代表魏云新在前两次庭审中均表示“认罪”,但到了3月30日的第三次庭审中,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是否认罪”问题不再直接回答,而是仅承认自己“曾受他人委托转账45万元给李红安”。魏云新的律师表示,魏云新不是实际出资人,而且相关委托协议中也明确,受委托的李红安的公司对相关调查结果负一切法律责任。

  由于此案涉及的当事人钟一尔身居要职,两名被告及辩护律师均称,希望法官对该案件公平、公正处理。对此,审判长胡锦辉回应称:“我们法院法官办案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决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纵一个坏人。这是我们办案的宗旨,请你们放心。”胡锦辉同时强调,在互联网时代也要谨慎,不要触犯法律这条警戒线。

  举报网帖有无引起社会混乱?

  公诉人在庭审中称,李红安所发的举报钟一尔的网帖浏览数超过1万多次,跟帖30多条,严重损坏政府的形象,造成了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李红安则称,他所发的帖子举报是钟一尔,并不是举报区委区政府,这样就谈不上损坏政府形象。帖子浏览次数以及跟帖多只能证明其影响力大,不能以帖子的浏览次数和跟帖数鉴定是否引起社会混乱。而且帖子并未引发一些人有实质性的行动,没有人因为他发的帖子作出不理性的行为,当事人也未因为他发的帖子而精神异常,说他“寻衅滋事”,对他不公平。另外,他在发帖之前以同样的内容向中纪委、省检院等五个相关部门邮寄举报信,在没有得到具体回复的情况下,才在唯一一家网站上发了一次举报钟一尔的帖子,不能说他是“散布”。

  公诉人对此回应,网络和现实社会一样有它的秩序,这种秩序不能被忽视,社会秩序被严重破坏“可以综合判断”,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举报内容是否虚假?

  李红安在网帖称,钟一尔在惠州至少有3处房产,在上海等外地亦有多处房产。对此,起诉意见书称,经惠州市纪委调查,在惠州的3套房产确实与钟一尔有关联。其中,在南坛的一套属于钟一尔名下,在金榜路万林湖小区的两套,1套属于钟一尔和妻子陈恬共同所有,1套为钟一尔的儿子所有。

而网帖提及的外地房产,惠州市纪委向上海、海口、湛江三地的房管局调查,三地的房管部门确认,该地均无钟一尔及其家人的房产登记信息。公诉人据此指控,在3套房产方面,李红安及魏云新均属于编造虚假信息。

  公诉人对此辩驳道,国家法律确实规定公民有举报权利,但举报的内容必须真实,而且应当向公检法等相关机构进行举报。  对此,李红安的律师辩称,上海、海口、湛江的3处被举报房产虽然信息来源不明,但都是真实存在的,只是他们举报的时候将房产所有者的姓名弄错。但公诉方没有出具这些房产是否有过户变更等问题,就直接认定举报网帖提及的房产信息属于捏造,这对他不公平。李红安表示,自己举报钟一尔的内容真实性达90%以上,公诉人只提及其失实的部分,以其10%的虚假信息否定其90%的真实信息,有失公允。李红安说,作为一家调查公司,他们无法调取具体的房产信息。他认为,针对网上发布的信息,有关部门应当去进一步核实调查。

  事件时间表

  2014年3月25日

  李红安拥有的九头鸟公司受客户魏云新委托,对钟一尔进行调查。魏云新为此向李红安支付35万元人民币,并约定后续举报等费另计。调查工作完成后,魏云新又与李红安口头约定举报事宜。

  2014年4月17日

  李红安以“惠州公民”的身份,在天涯论坛上发表《惠州仲恺开发区党组书记钟一尔在海南、上海、湛江、惠州拥有多处豪宅别墅》的帖子。帖子称,钟一尔一家拥有6处价值至少1533万元的房产。另外,钟一尔及家人共拥有18个银行账号,其中钟一尔有6个账号,钟一尔的妻子陈恬有4个账号,钟一尔的儿子有8个账号。该网帖还发布了一组偷拍图片,并称是2014年4月6日钟一尔一家人在惠州市麦地南路的三亚酒店消费的图片。该举报网帖引发了很大的轰动。

  2014年8月3日

  惠州市公安局通报称,2013年9月,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对采石场的非法违规开采行为进行整顿,个别经营者心怀不满,共出资45万元,委托广州某调查公司捏造虚假信息并在网上散布,恶意诽谤个别党政领导,企图制造事端,以达到其石场重新开业的目的。经惠州警方立案侦查,于2014年7月28日~31日相继在广州、梅州、惠州等地抓获魏某、李某、刘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

  2015年3月17日

  “网帖举报仲恺区委书记钟一尔拥有多处房产”一案在惠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惠城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出资人魏云新和发帖人李红安提起公诉。庭审中,魏云新认罪,但表示自己“不知道发布了哪种虚假信息”。另一被告、发帖者、九头鸟调查公司负责人李红安不认罪,称发布网帖实际是一种网络举报行为,在发帖同时,他也将相关内容打印后邮寄给了中纪委等5个部门进行举报。

  2015年3月23日

  本案第二次开庭审理。公诉人称,据惠州市纪委调查,李红安所发网帖中提及的钟一尔贪污受贿,以及钟本人和家人在上海、海口、湛江的房产信息均为虚假内容。此案以寻衅滋事而非诽谤起诉,是因为李红安所发网帖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2015年3月30日

  本案第三次开庭审理,魏云新不再直接认罪,而李红安则仍坚称自己网帖中调查的内容有90%以上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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